湘潭大学“阳光体育”锻炼活动实施方案
为进一步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》(中发〔2007〕7号)和《“健康中国2030”规划纲要》(中发〔2016〕23号)的精神,深化体育教学改革,实现体育课教学与课外体育活动的协同联动,增强学生热爱体育、崇尚健康的意识,养成经常锻炼、科学锻炼的习惯,决定在我校开展“阳光体育”锻炼活动,活动包括健康跑和体育锻炼签到活动。具体实施方案如下:
一、健康跑活动实施方案
(一)实施对象:大一、大二所有本科生。
(二)跑步内容:健康晨跑和健康校园跑
(二)跑步时间:
1.本学期2022级学生计入成绩时间为9月11日至12月17日。2023级学生计入成绩时间为9月16日至12月17日。
2.健康晨跑时间段为6:10~7:50;
3.健康校园跑时间段7:50~23:00。
(三)跑步地点:校园主要干道和运动场。
(四)跑步要求:
1. 配速:每公里配速为2分11秒~10分。
2. 总里程:男生为100公里(健康晨跑不少于50公里),每次最低完成2公里,方可计入成绩;女生总80公里(健康晨跑不少于40公里),每次最低完成1.5公里,方可计入成绩。每日计入成绩上限男生为4公里,女生为3公里,超过上限的公里数计入实际跑步公里数,但不计入成绩。
(五)评分标准
我校大一、大二学生必须完成健康跑任务,跑步成绩计入学期体育课总成绩。男生未完成50公里健康晨跑、女生未完成40公里健康晨跑,本学期的健康跑成绩为零分。具体评分计分方法见下表:
表1:健康跑评分细则
男生 |
里程(km) |
50 |
56 |
62 |
68 |
75 |
81 |
87 |
93 |
100 |
分值(分) |
7 |
8 |
9 |
10 |
11 |
12 |
13 |
14 |
15 |
女生 |
里程(km) |
40 |
45 |
50 |
55 |
60 |
65 |
70 |
75 |
80 |
分值(分) |
7 |
8 |
9 |
10 |
11 |
12 |
13 |
14 |
15 |
二、体育锻炼签到实施方案
(一)实施对象:大一、大二所有本科生。
(二)活动时间:本学期2022级学生计入成绩时间为9月11日至12月17日。2023级学生计入成绩时间为9月16日至12月17日。每天计入成绩的打卡时间段6:10~22:30。
(三)签到方法与要求
1. 签到方法:登录APP“运动世界校园”,点击“考勤签到”后,会显示当前范围内可签到活动的场地,选择进入后,点击“签到”按钮,即开始计时,计时结束后保存本次签到记录,签到方法方法详情见附2。
2. 签到要求:在活动场地超过20分钟,记一次有效锻炼,体育锻炼签到活动每天最多记录为1次出勤,每周最多纪录3次。
(四)评分标准
我校大一、大二所有学生必须完成课外体育锻炼签到任务。课外体育锻炼签到成绩为10分,计入体育课总成绩。本学期完成20次的课外体育锻炼签到成绩记10分,未完成12次课外体育锻炼签到的记零分(体适能班评分标准按照体适能课程组要求执行)。具体评分计分方法见下表:
表1:锻炼签到评分细则
次数(次) |
12 |
14 |
16 |
18 |
20 |
分值(分) |
6 |
7 |
8 |
9 |
10 |
三、课外锻炼场地如下
序号 |
类型 |
场地名称 |
开放日期 |
开放时间 |
1 |
阳光跑 |
覆盖全校 |
周一至周日 |
6:10~23:00 |
2 |
体育课外锻炼签到 |
新体育馆 |
周一至周日 |
6:10—22:30 |
3 |
南苑篮球场 |
周一至周日 |
6:10—22:30 |
4 |
南苑足球场 |
周一至周日 |
6:10—22:30 |
5 |
北苑足球场 |
周一至周日 |
6:10—22:30 |
6 |
第四田径场 |
周一至周日 |
6:10—22:30 |
7 |
第二田径场 |
周一至周日 |
6:10—22:30 |
8 |
第三田径场 |
周一至周日 |
6:10—18:00 |
9 |
第四田径场旁篮球场 |
周一至周日 |
6:10—22:30 |
10 |
体训馆 |
周一至周日 |
6:10—22:30 |
11 |
|
北青篮球场 |
周一至周日 |
6:10—22:30 |
场地如有其他安排按照《湘潭大学体育场馆使用开放办法》执行
四、监督措施
课外体育锻炼活动中不得使用任何代步工具或冒名顶替代跑、代签到。学校将加强巡查监督,对违规学生将建立违规信息记录,对首次违规者予以通报批评,本学期的锻炼任务按未完成处理,对再次违规者,将按考试作弊处理。
五、活动注意事项:
1. 请同学们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、天气情况和课程安排,合理安排跑步和签到时间。
2. 在校园各道路跑步的过程中,请同学们务必遵守校内有关的安全规定,注意校园内的来往车辆,确保人身安全。
3、对残疾、伤病和不适宜跑步的学生,由学生本人提出,并提交相应的医院证明、病历等相关材料于任课老师,任课老师核实后,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确定其他锻炼形式替代。
湘潭大学体育教学部
2023年9月5日